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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哥说法|民法典中的个人隐私权

今年1月1日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开始施行,对民法典不是很熟悉?不怕,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和重庆电视台天天630栏目组联合制作,结合民法典和社会新闻,用通俗易懂的重庆方言讲的普法公开课还没分享完毕。今天,重庆五中院立案庭副庭长张越继续跟大家唠点儿法律知识。听一堂与众不同的法治课,“龙门阵”,摆起来~








听完这堂关于个人隐私权的普法课,我们一起来强化一下对民法典中相关规定的记忆——



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


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第一项


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第二项




最后,原创的重庆方言三句半,且听张哥说~


话说那小谷,
误传染病毒,
无中生有成艾滋,
气得哭。
短信满天飞,
骚扰跟到追,
日常生活被打搅,
遭气吹!
监控无处躲,
感觉很恼火,
好像随时有眼睛,
在瞅。
镜头到处摇,
眼睛嘿实瞄,
偷窥他人的隐私,
要遭!
平时多注意,
千万莫儿戏,
保护隐私弦绷紧,
要牢记!


致谢:重庆电视台《天天630》

编辑:渝五法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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